本网昌都8月30日电(记者 陈志强)近年来,昌都市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原则,全面加强区域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湿地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同时,通过实施人工造林、生态自我修复等措施,有效补充生态用地数量,确保生态用地可持续增长。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保护区、森林公园4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芒康滇金丝猴自然保护区、类乌齐马鹿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4个(类乌齐紫曲河、洛隆卓玛朗错、贡觉拉妥、边坝炯拉错),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八宿然乌湖国家级森林公园),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33个。为3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配备管护员38名、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检测员14名。结合精准扶贫、生态脱贫,招收383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自然保护区管护员、湿地管护监测员等,有效充实基层一线管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