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9月18日讯(记者 常川)9月15日,对我区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结束,但我区各地各部门继续抓好中央督察组转办案件整改落实工作,解决群众诉求不放松,提高整改质量不懈怠,持续推进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督察成果得到巩固。
“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昌都西路,印务小区1栋、2栋的一楼和二楼开了餐馆,将烟囱设在楼道内,烟味儿特别大,楼道内全是油。”接到中央督察组转办案件后,9月14日,昌都市卡若区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现场核查。核实后发现,案件反映的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昌都西路印务公司门面1楼和2楼共涉及7家餐饮店,7家餐饮店虽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烟道排气口设置在店铺后方,造成墙面及楼道内油烟较多,影响到附近居住群众生活。对此,卡若区食药监局当天便对7家餐饮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7家餐饮店对油烟污染的墙面和楼道进行限时清扫、粉刷,并将烟囱连通到屋顶,截至目前整改完成。
日前有群众反映,拉萨市林周县甘丹曲果镇朗当村,有人从2006年起到2016年一直在黑颈鹤保护区核心区内开砂石场,且砂石场没有手续。对此,林周县高度重视,组织水利、环保、农牧局等单位现场核查。确认砂石场位于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但目前已停产并拆除设备,现场堆放有余料。林周县要求砂石场限期对堆料进行绿网覆盖,清理周边环境。县水利局向砂石场法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计罚款1.5万元。同时,启动罪责问责程序,林周县纪委、组织部对负有监管责任的3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针对“那曲地区嘉黎县绒多乡,华夏矿业公司与中凯矿业公司在挖铁矿,往拉萨市墨竹工卡县门巴乡德仲村境内运输铁矿石过程中,扬尘特别大”的问题,嘉黎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向中凯矿业公司和华夏矿业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运输车辆必需加盖苫布;经过德仲村区域时,行驶速度不得高于5km/h;路面过于干燥时,需先进行路面洒水方能通过。同时,嘉黎县环保局下一步还将联合相关单位对扬尘污染路段进行检查,如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政府的工作很及时也很到位,现在货车经过我们这儿再也没有那么大的灰尘了,大家都很满意。”德仲村农牧民群众平措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