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昌都11月2日电(记者 周婷婷)在9月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洛隆县被中央综治委授予“2013—2016年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第三次获此殊荣,意味着该县经过12年的努力,拿到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域内的最高奖项——“长安杯”。
近年来,洛隆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牢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以和谐平安为主线、以共同团结进步为动力,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落实“三个到位”。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一切均为零”思想,强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分别建立“洛隆县和谐平安基金”“洛隆县见义勇为基金”“洛隆好人基金”,持续强力推进平安创建,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
推进“法律七进”。以“六五普法”“七五普法”为抓手,以“点带线”“线扩面”式的宣讲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洛隆建设,全面提高全县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治意识。
探索“五个创新”。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群众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创新寺庙管理、创新综合整治、创新民生改善“五个创新”,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干部驻村活动,扎实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湖四海”主题教育,深化平安建设举措。
用活“六个机制”。用活《党政军警民协调联动维稳机制》《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联合指挥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应急处突机制》《边界协作机制》等“六个机制”,坚持开放共治,提升平安水平,群众对平安创建满意度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