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乃依木·亚森主任受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进程,奋力开创自治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