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石丰森 通讯员 李明剑)与丈夫离异后,为不影响孩子的成长,张芳(化名)仍和丈夫居住在一起。发现丈夫常常不回家后,张芳心生“醋意”,一次争吵后,将烧碱水泼向丈夫头部,致丈夫轻伤二级。
5月12日,记者从天山区检察院获悉,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张芳今年39岁,十余年前和丈夫从河南老家到新疆定居,两人到乌鲁木齐后开始经营小吃生意。生意慢慢变好后,两人感情却出了问题,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2013年,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我们离婚时孩子7岁,为不影响孩子成长,我们决定隐瞒离异的事实。”张芳回忆,离异后,他和前夫仍然居住在一起。她说,离异后前夫王军(化名)突然变得比以前更“忙”了,经常连续不回家 。
面对不回家的王军,张芳心生“醋”意,怀疑王军是不是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开始质问王军,并开始示好。“我们已离婚了,没必要这样,你要再这样,我就不回来了。”面对张芳的质问, 王军回复。
张芳说:“当时感觉自己有点失去理智了,看到王军经常不回家,她开始经常骗其回家。”
2017年1月1日上午,王军准备到张芳住所给11岁的儿子送生活费,为避免和张芳碰面,便询问儿子张芳是否在家,并称“你妈要在家我就不去了。”
得知王军要来,在家的张芳便让儿谎称自己不在家。王军到房子,看到张芳在,便心生怒气,当着儿子的面数落起了张芳。
听到王军说的一些话,感觉气愤的张芳便到了厨房,在厨房烧了一锅烧碱水,并全部泼在了王军头上,王军立马报了警。
报警后,张芳拿出一瓶敌敌畏试图喝下,但被王军夺下。民警到达后,将张芳控制,并将王军送往医院。
经医院诊断,王军头部、面度、颈部、躯干15%二度至三度烧伤,属轻伤二级。
对于为何用烧碱水泼向丈夫,张芳称:“如果前夫毁容了,就不会出去找别的女人了,自己愿意照顾他。”
3月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以张芳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此案移送至乌市天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目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