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3月29日讯记者谢慧变报道:29日上午,自治区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启动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魏忠勇介绍,经过十年发展,我区工业经济、社会人口结构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可以全面了解并掌握各类污染源的分布及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对准确判断当前全区环境状况,科学制定并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等具有重要意义。
“和十年前相比,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范围更广、任务更重且专业性更强。”魏忠勇说,此次普查对象是我区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涉及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源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分阶段进行,历时三年。2017年已经做好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重点开展普查培训、清查建库、组织普查试点、开展入户调查、启动数据审核与汇总、开展质量核查等,将完成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2019年将完成数据审核与汇总、建立污染源档案、发布普查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