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19年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2018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号召,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关于2018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自治区预算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自治区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会议号召,全区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做好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大力发展旅游业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改革开放,为实现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开提·依明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奋发有为、开拓进取,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能力,奋力开创自治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巴哈尔古丽·赛买提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永君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