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主持人: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赵西娅
连线嘉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程强
3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将带来哪些影响?4月2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程强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兜底线、可持续”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定位
主持人: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嘉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自治区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具体举措。2020年下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把握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时机和幅度,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抓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决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着既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以及稳定就业的原则,经过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统筹规划、精心测算,并充分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业和劳动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制定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
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现阶段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统筹考虑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既不能给企业过大的压力,也要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兜底线、可持续”是新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定位。
主持人: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嘉宾: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的表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
主持人: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嘉宾:按照《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主持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起执行?
嘉宾: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分四个档次,即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0元、17.0元、16.2元、15.4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三险一金”)。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文件规定,此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主持人:哪些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嘉宾:《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主持人:如果用人单位包食宿,所发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嘉宾:按照《劳动法》和自治区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工资包括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其他形式替代。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经过连续调整新疆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幅达13.8%
主持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如何处理?
嘉宾:劳动者个人对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新疆人社咨询举报电话为12333。对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主持人:最低工资标准能作为用人单位分配标准吗?
嘉宾: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各类用人单位不能以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支付工资的标准,更不能以压低工资成本来增加企业利润。用人单位要在经济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关爱职工,提高工资待遇,尽好社会责任,凝聚职工力量,共同促进发展。必须将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并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主持人: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后,将为老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嘉宾: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保障“底线”,调整之后,全区公益性岗位,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工勤人员等群体收入将有所提高,且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联的职工内退工资、待岗工资、病假工资等待遇也将同步提高。
经过连续调整,新疆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由2015年的1670元/月,增加到2021年的1900元/月,增幅达13.8%。确保了最低工资水平始终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与自治区的民生建设水平同步、与自治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确保了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