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7月10日,有网友致电云南网(微信号:yunnancn),表示自己家的小孩在云南瑞奇德医院出生后数小时死亡,院方却隐瞒真相。对此,记者11日联系了云南瑞奇德医院。院方表示,该新生儿患有先天性特发性肺纤维化的罕见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新生儿家属认为院方隐瞒死亡真相
7月10日,该网友致电云南网表示自己姓曾,是已死亡新生儿的父亲。
他告诉记者,孩子母亲从怀孕到生小孩一直都在云南瑞奇德医院,做孕检期间孩子各项指标都非常好。“7月6日,孩子妈妈做完各项检查后,医院主治医师张益民告知可以进产房待产。”
曾先生表示,从7月7日中午12时30分,妻子进产房后到孩子出生,整个产程长达17个小时,中间还不允许进食任何食物。
“7月8日凌晨4时52分娃娃出生,没有哭声。”他表示,“当时医生跟我说孩子有些缺氧,让我们等等,等孩子哭了就好了。但早上7点,医生又说孩子不行了要进ICU抢救。7月8日下午14时左右,医院院长找我们谈话说孩子是先天性肺发育不良,已经死亡。但是我们发现孩子7月8日中午12时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曾先生质疑,孩子凌晨4时52分出生,7时突然说要马上抢救?中间这两小时医生在做什么?医院为什么要隐瞒小孩已经去世的真相?
目前,曾先生及妻子仍在该医院,要求院方给个说法。
院方回应:新生儿患罕见病未能抢救成功
记者于7月11日来到云南瑞奇德医院。该院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张益民表示,院方并未隐瞒新生儿死亡真相,而是一直在抢救,但是由于该新生儿患有一种叫做先天性特发性肺纤维化的罕见病,最终未能抢救成功。
他表示,胡某因“第一胎孕40周”于7月6号入医院待产,并于7月8日凌晨4时52分顺产出一位男婴,出生后即无哭声、无呼吸、无肌张力、躯干四肢苍白,经呼吸机辅助呼吸、血管活性药等多学科同步抢救,但因患儿病情危重,于7月8日14时40分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
张益民说,事情发生后,医院组成了联合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判断为先天性肺发育不良(特发性肺纤维化)、呼吸衰竭死亡。“这个先天性疾病孕期产检没办法检出。”
张益民还表示,医院并没有隐瞒患儿死亡真相。“我们ICU医生告知患儿家属,患儿于当天中午12时50分病情恶化,14时40分宣布临床死亡。”
医院方面还表示,对新生儿的死亡深表痛心及遗憾,但医院对产妇及新生儿的诊治和处理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诊治原则进行,不存在违反医疗规范诊治。新生儿死亡为先天性因素导致。对于家属方的心情表示充分理解,但希望家属保持冷静和克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框架内的规定对待、处理、解决医疗纠纷。目前医院已将病历封存并上交至主管部门。
律师:建议走司法程序 先鉴定死亡原因
记者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先天性特发性肺纤维又称特发性致纤维化肺泡炎,是一种原因不明的弥漫性进行性肺间质纤维化,主要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呼吸困难,伴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和气体交换障碍,导致低氧血症、最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国内外没有有效治疗方法。该病发病率为4/10万左右,男性多于女性。
对此,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樊玲律师建议,家属可以选择司法程序。“首先就是要确认新生儿的死因。确定了死亡原因才能判断医院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她表示,新生儿家属可以封存病历,向有资质的机构申请进行尸检,以判断死亡原因。死因明确后进行过错鉴定。“这样可以鉴定院方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其过错与新生儿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如果确定院方确有过错并与新生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那么院方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樊玲表示,但如果确定为新生儿自身先天性疾病导致的死亡,医院已给予及时救治,就不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