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检举揭发涉林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省自然资源公安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保障我州林业资源安全、林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林区群众安居乐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涉林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征集线索范围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以从事涉林领域的生产和经营为掩护,从事威胁基层政权安全并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以从事涉林领域的生产和经营为借口,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涉林领域资源,侵占国有、集体林地林木资源的黑恶势力。
3.在涉林领域生产经营、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4.插手涉林领域纠纷,充当“黑保安” “地下警察”的黑恶势力。
5.在涉林领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乱毁乱占的黑恶势力。
6.在林木采伐领域,欺压山林权属人, “内外勾结”骗取行政审批许可,强包强揽采伐作业的黑恶势力。
7.在木材运输流通领域,强揽强包、 “拦路收费”、强收强卖的黑恶势力及为非法收购、无证运输木材充当保护伞的涉林涉黑违法犯罪分子。
8.在木材加工、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业生产经营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阻扰对抗林业执法的黑恶势力。
9.在林地流转、征占用领域,煽动闹事,强行阻止工程正常建设、作业的黑恶势力。
10.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滥挖滥采林地,阻扰对抗林业执法的黑恶势力。
11.在商贸市场、车站、餐饮行业、旅游产品及酒店等行业及场所进行涉及动植物及制品交易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12.其他危害林区治安、妨碍林业正常生产秩序,损害林农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
13.党员干部及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情况。
14.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说明
1.对于举报、提供线索者,州自然资源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法严格保密线索提供者身份信息。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
3.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各行业、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三、电话、信箱、互联网邮箱举报
怒江州自然资源公安局举报电话 :0886-3625113,举报邮箱:465350457@qq.com,信件投递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北路3号怒江州自然资源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邮编:673199。
泸水市自然资源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0886-3628772,举报邮箱:410508035@qq.com,信件投递地址:泸水市六库镇林政巷19号,邮编:673299。
福贡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举报电话 :0886-3411510,信件投递地址:福贡县上帕镇江西小区14号街,邮编:673400。
贡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举报电话 :0886-3515400,举报邮箱:1845627652@qq.com,信件投递地址:贡山县茨开镇环城路5号,邮编:673500。
兰坪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举报电话 :0886-3211925,举报邮箱:418783826@qq.com,信件投递地址:兰坪县城区怒江路玉林小区55号,邮编:671400。
特此公告
怒江州自然资源公安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