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五个加强”加快诚信制度化建设
普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问题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从五方面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把失信问题治理与征信体系建设、信用联合奖惩、诚信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19项诚信建设专项治理制度化建设。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加强诚信建设专项治理及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和造谣传谣、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19项诚信建设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加强诚信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各个专项治理工作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治理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各部门均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团队,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建立打击诚信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了“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在市属主要媒体及重点新闻网站的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及首页显著位置统一开设“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每周刊发不少于2条诚信建设相关报道,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向社会宣传发布一批“诚信之星”,组织市属主要媒体集中宣传,推动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追求和自觉行动。开展诚信公益广告宣传和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开展征信对象书面诚信承诺活动、学习宣传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活动、公布诚信红黑名单引导诚信价值导向活动。将诚信建设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宣传重要内容,并将诚信内容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等社会规范。
四是加强网络监测及完善信用投诉举报渠道。建设信用普洱网站,完善“诚信红黑名单”公布机制,实施诚信内容舆情动态监管;完善诚信投诉举报渠道,在政务大厅、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信用普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下发《普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综合考评的通知》,将诚信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加强考核问责,将督促检查工作结果纳入对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进行考核问责。
通过一系列诚信制度化建设,营造了普洱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助推了普洱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普洱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