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洱市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
普洱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工作。
出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出台普洱市集中开展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施工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所有规划设计及报批流程必须在2019年12月前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的37个项目分两批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任务100万亩,分四期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所有项目必须在2019年11月31日前完成报备工作,同时启动建设。
明晰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责任主体,明确9部门的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强力推进项目实施。
通过招标确定开发主体。确定了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五县(区)占补平衡项目和普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开发经营主体,并确定了以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方,联合普洱市国资公司作为澜沧等五县(区)占补平衡项目的开发经营主体,开发经营主体可以通过询价方式选择相关服务单位。
加强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管理。施工方强化银企合作,加快资金筹措,确保条件成熟的项目按期动工。同时,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及相关规定施工,按质量按时完成施工进度任务。
明晰分成比例和督查力度。集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产生的指标由市级统筹,县(区)两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净利润按市级、县(区)级各50%进行分配。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项目的推进工作进行督查,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严厉问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