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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出台“体验式”监督办法

时间:2019-05-26

原标题:临沧市出台“体验式”监督办法

近日,我市纪委监委出台《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体验式”监督工作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强化行业监督,整治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纪委监委监督第一职责,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全市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项原则”引领体验。《办法》明确,“体验式”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等三项基本原则,以民生领域和窗口行业为重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职能定位,着力发现问题、处置问题;以强化行业监督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七项任务”直指问题。《办法》确定,开展“体验式”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发现和处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或者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欺上瞒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干部纪律作风、行业管理服务、“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营造等七个重要方面的问题,着力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表象,注重发现和处置问题背后的“潜规则”,确保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各行各业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七种体验”明确路径。《办法》提出,体验式办事、体验式跟班、体验式暗访、体验式观察、委托式体验、特约式体验以及经批准的其他方法等七种实施“体验式”监督主要路径,以不打招呼、不亮身份的秘密体验与亮明身份、直接参与的公开体验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强调各种监督体验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通过体验,近距离切身感受和发现部门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环节、问题易发风险点以及问题的症结。

“六种方式”处置问题。《办法》强调,“体验式”监督工作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研判,形成“体验式”监督报告,按照监督体验发现的问题类别,分别提出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取缔非法“潜规则”、整改改造工作惯例、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管理盲区、实施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等六种类型的处理意见。通过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有关单位、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要求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改进建议。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开展“体验式”监督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实施主体、组织频次、准备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监督以及相关纪律要求等事项。(通讯员 陈伟孝 陈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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