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党政机构改革交出高质量答卷
红河州自去年底启动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以来,全州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围绕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奋力推进,于3月底基本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通过改革,创新了体制机制、科学设置了机构、优化了职能配置、理顺了职责关系,科学规范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初步建立,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红河答卷。
机构设置进一步精简。以此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合理界定和调整部门职责,促使机构设置更加精干、职责关系更加顺畅。州级改革前党委机构15个、政府机构34个,改革后设置党委机构13个、政府机构34个、州委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0个,州人大机关设专门委员会8个、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4个,州政协机关设工作机构10个,均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进行设置,没有超出党政机构的限额。13县市严格按照中央规定限额大、中、小县设置37、35、33个党政机构,外事任务重的边境县增加1个机构限额,共设立党委机构120个、比改革前减少26个,设立政府机构346个、比改革前减少15个,共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06个、比改革前增加21个。全州乡镇(街道)机构设置严格按照限额“5+7”机构,人口超过10万人的,增加1个综合办公室设置。
编制资源进一步盘活。在严控总量基础上,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科学研判,优化配置有限的编制资源,规范核定领导职数。州级党委机构核定行政编制比改革前增加31名,处级领导职数比改革前减少6名,政府机构核定行政编制比改革前增加22名,处级领导职数比改革前减少11名。13县市党委机构核定行政编制比改革前增加120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比改革前减少5名,政府机构核定行政编制比改革前减少433名,科级职数比改革前减少78名。
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严格对应上级部门职责,重新对各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明确工作责任,使各单位职责更完善、更清晰。并从严核定内设机构数量,注重优化内设机构职责,对划入的职能职责和机构进行统筹划分,理顺条块关系,强化职责和业务整合,内设机构有增有减,快速推进机构、职责、人员、工作等要素深度融合,实现机构运行顺畅、执行高效、充满活力。州级党政机关共设内设机构586个,比改革前减少5个,其中,党委口设置内设机构121个,比改革前减少4个,3名编制及以上的综合性业务科室有61个,占党委机构内设机构总数的50.4%;政府口设置内设科室465个,比改革前减少1个,3名编制及以上的综合性业务科室有142个,占政府机构内设机构总数的30.5%。13县市党政机关共设内设机构3862个,比改革前减少25个,其中,党委口设置内设机构864个,比改革前减少11个;政府口共设置内设机构2998个,比改革前减少14个。(通讯员石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