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云南新闻

德宏州发布第5号总河湖长令

时间:2019-08-17

原标题:我州发布第5号总河湖长令对美丽河湖建设作出具体要求

8月8日,我州发布了第5号总河湖长令,从6个方面对美丽河湖建设作出具体要求。

第5号总河湖长令提出,我州要以3个纳入全省河湖长制实施范围的湖泊、5个流经城镇或坝区的河流水系、14个大中型及重要小(一)型水库和2个纳入《云南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的水利风景区为重点,系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第5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加快推进河湖生态堤岸建设、河湖自然生态修复、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保障河湖生态水位流量;重点推进以“三江四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和全州14个大中型及重要小(一)型水库为重点的水域岸线管控,对违法违规侵占水域岸线的行为坚决处罚;根据沿城、沿镇、环村、沿公路以及边界跨界等河湖分布特点,因地制宜推进城镇河流沿岸绿化建设、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河湖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公路沿线河流岸线绿化建设和河湖沿岸亲水便民设施建设,构建沿岸生态景观带;依托云南旅游大省优势,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推出水库型、自然河湖型、城市河湖型、湿地型、灌区型、水土保持型等类型,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品位较高的一批精品、重点水利风景区,助推传统水利转型升级,助力全州产业发展;组织调查、挖掘、弘扬具有区域、民族特点河湖水文化,开展具有民族民俗、风土人情、古代水文化和治水历史专项调查,整理挖掘古代治水人物、故事、诗词文章,提升河湖水文化内涵,系统开展古桥、古堰、古渡口、古闸、古堤、古河道、古塘、古井、古水庙等古水利工程进行保护、修复,推进河湖水文化建设;针对全州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河流、湖泊、水源地、水利风景区特点,有计划开展全州美丽河湖评估活动。(通讯员 廖海燕)

  • 上一篇:照亮诗密娃底的阳光
  • 下一篇:老干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