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扶志不扶懒 积分能换物“爱心超市”既实惠又励志
一瓶醋、一盒罐头、几包方便面,靠自己劳动获得积分,在“爱心超市”换来生活用品。刘金艳搬到东川对门山易地搬迁安置点已经大半年了,小区门口的“爱心超市”已成为大伙儿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刚搬过来时,很多人因为收入少,就用劳动积分换物品。现在大伙外出务工有了钱,依然有人愿意在小区劳动,不仅积了分,也养成了大伙不等不靠的习惯。”刘金艳说得没错,从“买不起”用积分,到“买得起”用积分,正是应了那句话,靠自己的双手不怕没饭吃。
去年9月,昆明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昆明市建设“爱心超市”积分奖励工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乡村开展“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机制建设工作,通过正向的积分奖励机制,让“爱心互助、心存感恩,励志脱贫、勤劳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
“爱心超市”扶志不扶懒
《方案》明确,“爱心超市”积分奖励机制是贫困户或非贫困户参加积分管理,完成所规定的事项、任务达到标准获得积分后,到“爱心超市”兑换社会各界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所捐赠物品的工作机制。
《方案》下发后,全市404个贫困村开始积极筹备建设“爱心超市”。3个月后,一批“爱心超市”建设完成,贫困群众开始从中获益。
超市物品不是白拿,必须要用积分换取,而获得积分的方式各地都有不同标准。
第一次从超市里兑换到物品,东川李子沟村民杨忠武拿着换来的书包激动地说:“我用49分给儿子换了个书包,‘爱心超市’对我们太有帮助了。剩下的140分换了一袋149元的大米。”村里没有商店,“爱心超市”解决了村民日常生活用品购买难的问题。兑换物品的积分怎么来?平时村民通过参加村里的集体活动、打扫公共卫生等一点点积攒而来,攒够积分可以换到心仪的物品。村里这样做是为了改变村民的卫生习惯,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同时也方便购物。
参加集体活动、打扫公共卫生是李子沟村兑换积分的评定指标,参与移风易俗、建立好家风是宜良竹山镇兑换积分的指标之一,而在寻甸七星镇,村民参与发展产业、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就能得积分。
《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将自主脱贫、技能学习、发展生产、外出务工、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细化为评分指标,这样做能让“爱心超市”因地制宜。当“爱心超市”在某个地区逐渐发挥作用,就应当适时调整评分细则、评分比重,将激励的侧重点进行转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发挥“爱心超市”的激励作用,从而达到扶志的效果。
不等不靠成为习惯
搬迁到城里后又去外地务工赚钱,刘金艳一家的生活越过越好,“爱心超市”的那张积分兑换卡,也有了不同的用处。
“还记得刚搬过来时,我每天早上都去社区扫地,帮其他人家擦窗子,干完以后获得积分,就拿着去‘爱心超市’换东西。现在家里人外出务工赚了钱,足够日常开支,积分卡似乎就没啥用了。但之前干活成了习惯,邻居还是会约着去,但都不是为了积分。积分卡不怎么用了,但积下来的好习惯却受用无比。”刘金艳说着还将扫把分发给大家准备干活。
同她一起干活的刘品梅家也脱了贫。说起积分兑换卡,她感触很深:“能用积分换东西,就是让咱们靠劳动去获取。比如我家,我养成了勤劳的习惯,两个哥哥也到处去打工赚钱,不再偷懒偷闲。这是一种思想上的收获。”
据“爱心超市”工作人员介绍,刚开始,超市里的物品都由帮扶单位及社会企业捐赠,群众通过积分兑换物品。如今,大家有了收入,用钱买东西,超市又用钱进货,不需要再靠捐赠、靠帮扶,这样可以说是良性发展了。
设立“爱心超市”的初衷是为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培养不等不靠的习惯。如今这种习惯已发挥了激励和正向引导作用,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志气,扶志之效渐渐显现。(记者 张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