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脱贫攻坚|全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监管无死角
绥江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4件
今年4月以来,绥江县纪委监委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量多有的实际,及时组织开展“清存量”专项行动,对今年3月底前未办结的历年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严查处。截至目前,先后办结存量问题线索44件,占总存量52件的84.62%,给予12人党纪政务处分,给予12人和1个党组织问责处理。
在摸清底数上发力。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5个镇纪委和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机构积极参与,及时对今年3月以前未办结的历年问题线索再清理、再起底,相互核对存量件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全面梳理出未办结问题线索共计52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落实责任上发力。整合工作力量,由县纪委常委领衔,采取“10+X”模式,即抽调10名机关业务骨干作为固定成员、抽调数名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以案带训,分别组建未办结问题线索“清存量”和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两个工作专班。各专班下设外调工作组、内业工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工作组,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组长,明确各组职责,倒排工作进度,细化每天工作任务,确保“清存量”专项行动高效、快速推进。
在督查督办上发力。严格落实重点线索优先办理原则,对未办结问题线索,按照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的、超期时间过长的、涉及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问题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四类重要问题线索,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同时对其他问题线索,有序推进,逐件消化。严格实行“日清理、周小结、月督办”工作机制,每天总结办理情况、每周核对办理结果、每月及时提醒督办,紧盯“清存量”工作进度不放松,不断提升“清存量”工作效率。
在规范管理上发力。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台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未办结问题线索总台账、承办部门建立未办结问题线索分台账,详细登记线索内容、分流处置信息、办理进展等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承办部门定期双向核对办理进度、办理结果,互通信息,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办结销号制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承办部门共同分析未办结问题线索性质、重要程度、超期时长等因素,提出时限要求,限时办结。同时要求,承办部门每办结一件问题线索,在3日内将核查报告、立案报告、处分决定等资料报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销号,并做好后续归档工作,确保未办结问题线索有序办理、逐件销号。(通讯员周义杰)
水富七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681个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水富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巡察重点、精准发力,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已开展六轮政治巡察和一轮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681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178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15条,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22条。
对标对表,对照省、昭通市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制定水富市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巡察工作任务、路线图和作战表,织好织密巡察监督网。通过分析研判、开展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及情况核实等方式,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巡察。
巡察前期,做足功课找准“靶心”,针对被巡察单位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同时由巡察办及时协调纪委监委、信访、审计等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方面的情况,为巡察组综合分析研判提供参考。建立进驻前情况沟通机制,形成“一单位一问题清单”助力精准巡察。巡察过程中,综合把脉发现“病症”,建立被巡察党组织与巡察组工作联络、资料提供、情况通报、协助调查等配合机制,及时根据巡察进度调整工作方案,对于重要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提前介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六大纪律”,突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重点人”“重点事”。从“矛盾聚焦点、问题风险点、工作薄弱点”切入查找问题,对苗头性问题早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边巡察、边整改、边提高,切实“治病树”“拔烂树”,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召开巡察反馈会,就巡察发现问题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照反馈意见,迅速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通过“听、测、谈、查、访”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不遗漏、责任不落空。(通讯员朱宇)
大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前哨”作用
今年以来,大关县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前哨”监督作用,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7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56件。
依规办“信”,规范办理流程。坚持“归口办理、依纪依法、分级负责、客观真实”的原则,对信访举报进行统一登记,一站式管理;报批后,进行统一分流,分层分类核实,再统一归档;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报告,对问题类别进行分类摘要,及时准确规范移交、转交案件管理部门,做到不积压、不丢失、不泄露;对可能构成案件线索的重要举报件,及时报告、及时移交处置。
途径加“道”,畅通举报渠道。为进一步拓宽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并采取接访宣传、走访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方式、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引导信访人依法规范信访,倡导依法、逐级、实名举报,提高信访举报质量。同时,结合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深入实践公开大接访、驻点接访、流动接访、带案下访“四个访”活动,变“坐访”为“巡访”,将接访做到群众“家门口”。
从严管“信”,夯实信访实效。对于群众反映的线索,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办理”要求,及时转交到各承办单位。并随时跟踪、抽查、听汇报、现场督办等方式,对转办的信访件进行清查、督办、销号。对普通的信访件,采取询问情况,进行电话督办。对重要或延期未结的信访件,向承办单位发出催办、督办函;对上级转交办信访件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办理情况,确保转交办信访件流向清楚、规范有序、处置高效。(通讯员 文显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