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月至8月元阳党纪政务处分38人
今年以来,元阳县纪委县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收集线索,运用“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线索70件,立案47件,党纪政务处分38人。
该县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并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线索排查等方式,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优势,擦亮“探头”,通过落实“一岗双责”检查,压实驻在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调查研究、纪律教育、作风整顿等为抓手,重点监督驻在部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同时,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综合采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对各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
该县还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始终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落实政策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等问题。同时,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式的信访举报渠道,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精准举报问题线索。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调研等形式,聚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移送,建立与巡察、信访、审计、财政及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做到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
在审查调查中,注重精准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运用“第三、四种形态”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坚持把“重点查、查重点”作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着力点,紧盯基层腐败,突出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对扫黑除恶、生态环境及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审查调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果。1至8月,该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7人次,占比63.2%;第二种形态24人次,占比22.64%;第三、四种形态15人次,占比14.16%。(通讯员 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