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字安全、安全生产到教育、购房,今日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快来看看哪些对你影响最大。
全国性新规
学校应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于6月1日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概念,要求学校应当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此外还建立了相关干预、制止等预防机制。
《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此外,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或者引进的课程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无序跨区域“掐尖”招生将被限制
5月17日,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发布,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实施条例》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此外,《实施条例》还明确,民办学校招收学生应遵守招生规则,维护招生秩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科知识类入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从制度上限制了无序的跨区域竞争性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
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采矿等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数据安全领域将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均自9月1日起施行,将为国家重要数据保护和各行业数据安全监管提供依据,标志着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有法可依。
《数据安全法》规定,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条例》则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购买非住宅类产品的税率降至3%
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维持现行税率不变。此外,按照“房住不炒”的调控要求,《契税法》明确了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可按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意味着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
值得关注的是,以前购买公寓或写字楼、商铺按4%征收契税,在9月1日后将按照3%的税率征收,购买非住宅类产品的成本降低。
《契税法》第六条还规定了六种情形可免征契税,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均可以免征契税。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高罚1亿元
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大幅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按照事故等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最高可处2000万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最高可处1亿元罚款。
失信当事人可申请信用修复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28个城市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9月1日起,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全国分批推行。
其中,包括昆明在内的28个城市开始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账号领取,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照”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交管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属于扣留、暂扣、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不能使用状态的驾驶证不能申领“电子驾照”。
218个城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从9月1日起,北京、石家庄、济南等218个城市推广应用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其中,云南、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
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云南省
新规落地
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将受罚
昆明市政府网站日前公布了《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行为,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绿色食品牌”目录每年征集一次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指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是指云南省辖区范围内农业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农产品(包含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或农业服务上使用的,用于区分同类和类似农产品的品牌。《办法》明确,品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征集一次。申报范围为云南省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品牌入选后,可进入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官方授权渠道进行产品展示和销售。
考试报名
云南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9月2日开始报名
近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公告显示,此次教师资格证笔试网上注册报名时间为9月2日9:00至9月5日17:00,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
云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执业核准考试9月1日起报名
近日,云南省司法厅发布了《2021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公告》,2021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日10:00至30日24:00。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省司法厅官网(https://sft.yn.gov.cn)报名。
道路交通
草海大坝铺设塑胶步道预计9月18日竣工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此前发布2019—2020年市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草海大坝塑胶步道施工招标公告,计划今年8月20日开工铺设塑胶步道。
草海大坝全长2.4千米,铺设塑胶步道是为创建一个全方位的远景——适应不同特性的多样空间,连接绿色的康养、康体等休闲活动。目前草海大坝上石板铺设,将通过拆除石板,铺设13毫米厚预制环保型橡胶跑道卷材进行施工。工程计划9月18日竣工。(记者 闵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