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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推行离接领导干部面对面阳光交接

时间:2019-10-15

原标题:玉龙县推行离接领导干部面对面阳光交接

针对机构改革中部门撤并涉及多部门干部调整的情况,今年,玉龙县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推行离接领导干部面对面“阳光交接”,确保各项工作准确对接、有序开展。

规范交接程序,明确各自责任。进一步规范交接程序,由组织委托审计机关及时向离任领导干部及其原任职单位发出《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并抄送接任领导干部、离任领导干部现任职单位以及县纪委和县财政局。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以严肃交接纪律,严格执行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交得清楚、接得明白,杜绝离任干部离而不交、离而不接现象。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离任交接联合监督组,在离任领导干部原单位组织现场交接,对照《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重要工作事项、干部人事事项、经济责任事项、固定资产事项及其他需要交接的工作事项。相关人员对照清单,逐项清点,确保交接事项无异议,由离任领导、接任领导、监交人员三方签字生效,存档备查。

明确交接事项,突出交接重点。严格明确领导干部离任前提前做好工作和财务清查盘点,如实填写《玉龙县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全面做好离任交接准备工作,确保移交数据和移交材料真实全面。离任与接任领导必须交接的经济事项,具体包括单位资产负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尚在处理的经济纠纷、个人使用管理的单位财产等八大类交接事项,同时,对于特殊事项和遗留问题,必须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重点关注机构改革过程中人财物方面管理,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开设账户、转移资金、突击花钱、扩大范围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违反纪律问题。

明确纪律要求,严肃督促落实。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交接手续,强化未交接或交接不清追责问责,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形成监督合力,让领导干部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对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办理交接又无正当理由的,对其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纠正;对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交接不清并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责任。(县委组织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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