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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为了老有所乐老有所居老有所养

时间:2019-11-13

原标题:丽江:为了老有所乐老有所居老有所养

目前,丽江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居、老有所养,今年,丽江市民政局用实招不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前景让人期待。

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8月28日,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54个市(区)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民政部、财政部将适时组织开展试点成果评估验收,对工作不合格的地区取消试点资格。据悉,丽江市为云南省唯一列入地区。

11月5日,记者从丽江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正从3个方面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制订出台《丽江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邀请全国养老服务有关企业及专家,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现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二是积极争取试点补助资金。目前,财政部中央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已公布,支持我市试点改革资金1719万元,同时,相关部门正向省级相关部门争取改革试点经费,并根据即将出台的《丽江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订资金分配方案。三是采取政府购买形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对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开展问卷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提供意见建议,现已完成问卷设计等前期工作,即将进入需求调查阶段。

深化集中养老服务改革

如何深化公办养活老机构改革,如何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作为市民政局的重点工作,市民政局正全力深化改革。

目前,市民政局已将丽江市老年福利院确定为改革试点,成立了丽江市老年福利院公建民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丽江市老年福利院公建民营改革方案》,对有合作意向的4家企业开展了前期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11月内将进入招标公告阶段,争取年内确定承接主体,探索“公建民营”模式,加快丽江市老年福利院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入住率低、床位闲置等问题,确保市老年福利院发挥最大效益。

为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深化改革,市民政局积极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重点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功能。一方面,市民政局向省民政厅申报了2020年养老机构提质改造项目。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已向省民政厅申请资金830万元,专项用于丽江市老年福利院、古城区社会福利院、玉龙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为下一步面向社会开放养老服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准备利用丽江市老年福利院现有闲置土地建设丽江市老年公寓项目。目前,市民政局已向发改部门申报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并已列入2020年项目库,丽江市老年公寓项目计划建设450张床位、建筑面积20250㎡,计划总投资9100万元。

目前,全市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有14所(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5所,农村敬老院9所),运行养老床位1628张,收养入住老人378人。在建(改扩建)养老机构有8所(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所,农村敬老院7所),在建床位540张。共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116个,床位1383张,服务老年群众4万余人。投资6200万元的丽江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项目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另外,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去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4.089亿元,这为民政部门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丽江民政等相关部门全面推进适老化改造项目,组织相关适老化公司入户评估800余户,实施适老化改造130余户。(作者 王桂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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