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场培训会,事关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9月16日,云南省检察院、省妇联联合召开全省推进落实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五项机制”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视频会议暨专题培训。
培训邀请中华女子学院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李洪涛作《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家暴筛查、报告与介入》讲座。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沐,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省妇联兼职副主席黄为华,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春莉出席会议。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疆主持会议。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妇联、教育、团委、司法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在更高层面上谋划和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围绕刑事案件办理发现和拓展综合保护线索及范围,积极推进“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办案区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多部门合作机制,推进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入手,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把“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要求融入到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维权工作。
一是健全侵害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发现、共享机制。
联合相关部门健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特别是性侵、虐待妇女、未成年人等案件的线索发现、报告、移送、处置流程,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制报告、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等制度机制。
二是始终保持打击性侵妇女、儿童犯罪的高压态势。
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快捕快诉,提出从重从严适用法律的量刑建议;对重大恶性和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挂牌督办、跟踪指导及舆情引导,确保打击力度、质量与效果。对性侵妇女、儿童犯罪中的有罪不究、漏捕漏诉、重罪轻判等司法不公问题,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与审判监督,切实维护涉案妇女、儿童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妇女及未成年被害人全方位司法保护。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妇女、未成年人被侵害需要救助的,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信息通报妇联组织,双方可以就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联合开展救助工作。大力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妇女儿童身体康复、心理救助及综合保护机制。
四是提高未成年人防性侵自护意识加强犯罪预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健全全省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程库,对未成年人性侵防范等主题进行菜单式细分,组建全省法治教育巡讲团,针对在校学生,联合教育厅、关工委等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和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重点针对留守辍学闲散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等专项法治宣讲,加强对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防止性侵害等自护教育。
五是积极回应公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关切。
由于社会各界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关注度和敏感度较高,在办案中一定要审慎正确处理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依法办理案件、社会舆情引导等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成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事例,也要及时发声,讲好检察故事,选好宣传题材、宣传方向、时间节点,确保检察宣传工作输出正能量、传播好声音,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导向。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向教育、公安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上半年共发出61份;已建成“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办案区12个,辐射昆明、玉溪、曲靖等8个州市,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探索完善“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工作机制;组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师资库、课程库,重点针对我省边境、农村地区留守儿童、辍学闲散未成年人、现役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题巡讲活动。
省检察院、省妇联,昆明市和西山区妇联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及培训。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州市县妇联相关人员共25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及培训。
文字丨自唯唯
图片丨田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