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5月18日,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声明称,近期有不法组织假冒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部门名义获取不法盈利。对此,消防总队希望各单位以及群众不要上当,并公布了消防部门举报电话。
不法组织假冒消防总队的培训通知
省公安消防总队声明中表示,有自称“昆明市消防知识普及中心”的不法组织,假冒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和云南省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名义,要求社会单位参加其组织的消防培训,以获取不法盈利。此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总队的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对此,省消防总队表示将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要求该组织正在开展的不法活动,必须立即停止。还公布了消防部门举报电话:0871—64569535。
附声明原文:
声 明
近期,有自称“昆明市消防知识普及中心”的不法组织,假冒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和云南省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名义,要求社会单位参加其组织的消防培训,以获取不法盈利。此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总队的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严正声明:
一、云南消防总队宣传处及云南省消防宣传教育中心从未委托该组织开展消防培训,该组织在各地举办的培训班,都与我总队无关。
二、该组织假冒我总队名义正在开展的不法活动,必须立即停止。
三、对该组织的不法行为,我总队将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希望各社会单位及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遇到该组织要求参加消防培训的情况,请及时向消防部门举报,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消防部门举报电话:0871—64569535。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