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云南网讯(特约通讯员 徐静)4月7日下午,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19年,云南省将建成20个左右全国一流的特色小镇、80个左右全省一流的特色小镇,力争全省25个世居少数民族各建成1个以上特色小镇。
发布会上,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丁兴忠就《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了详细介绍。
腾冲界头镇的油菜花海(资料图)
紧扣“特”字 避免千镇一面
一是要明确产业定位。每个特色小镇要选择一个特色鲜明、能够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导产业。二是要彰显特色小镇的风貌特色。深入挖掘我省在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特色元素,打造特色小镇的独特魅力,避免盲目模仿、千镇一面。
《意见》明确提出,特色小镇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有编制规划或未通过省级规划审查的特色小镇,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不予审批项目,不安排项目资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以企业为主体来推进特色小镇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每个特色小镇必须要有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的,原则上要引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在某一产业领域内公认的领军型、旗舰型企业。
创建标准明确 成效检验以产出效益为标准
《意见》中对创建特色小镇做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
用地标准:每个特色小镇规划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基础设施标准:创建全国一流旅游休闲类特色小镇的,须按照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标准建设;创建全省一流旅游休闲类特色小镇的,须按照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标准建设。集中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须达到100%;均须建成公共服务APP;实现100M宽带接入和公共WIFI全覆盖;至少建成1个以上公共停车场,有条件的尽可能建设地下停车场。
投入标准: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三年内每个特色小镇累计新增投资总额须完成30亿元以上,30亿元是底线要求;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三年内每个特色小镇累计新增投资总额须完成10亿元以上,10亿元同样也是底线要求。
而特色小镇创建的成效最终检验,以产出效益为标准:2017—2019年,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的,每个特色小镇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含个体工商户)年均增长25%以上,税收年均增长15%以上,就业人数年均增长15%以上;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盐津县中和镇围绕特色山地城镇建设 杨峥摄 (资料图)
政策支持 全国一流特色小镇每个奖补2亿元
为更好地支持全省各地特色小镇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确保我省特色小镇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意见》提出了土地、财税、融资、项目4类支持性政策。
最终验收合格后,创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镇的省财政总共给予每个特色小镇2000万元的奖补资金,创建全国一流特色小镇的省财政给予每个特色小镇2亿元的奖补资金。同时,给予特色小镇相应的税收减免和支持。
2017—2019年,由省发改委每年从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中筹集不低于300亿元作为资本金专项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实现资本金全覆盖。
项目支持方面实行“三个优先”,即:特色小镇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优先列入省级统筹推进的重点项目计划和省“十、百、千”项目投资计划和相关基金支持,优先安排城镇供排水、“两污”、市政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优胜劣汰 避免 “戴上帽子睡大觉”
按照《意见》,我省将采用“自愿申报、宽进严定、动态管理、验收命名”创建制的方式来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整个创建工作将依次分为“自愿申报、方案审查、名单公布、规划审查、项目建设、考核评价、验收命名”七个步骤。
值得一提的是: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兑现年度扶持政策,考核不合格的停止扶持政策,退出创建名单。年度考核或验收考核不合格的,省财政将通过扣减特色小镇所在的州(市)、县(市、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收回相应阶段的省财政支持资金,创新工作方法,避免特色小镇“戴上帽子睡大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