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嘉 市民供图
云南网讯 今年年初,晚报报道了一男子将一辆共享单车装进私家车后备箱,打算把ofo小黄车带到其单位,然后继续使用的新闻。新闻报道后,该男子的行为遭到大家的集体吐槽。时隔4个多月,又有市民在昆明高海高速辅道附近,发现了一辆云A牌照的小轿车其后备箱里拉着一辆新版本的ofo共享单车……
上传照片的网友介绍,28日19时50分许,他开车从昆明高海公路辅道经过,途中看见一辆雪佛兰轿车的后备箱里竟然装着一辆ofo共享单车。从该网友提供的照片看,这是一辆牌号为云A7U***的轿车,小黄车的车头露在后备箱外。据该网友介绍,这辆轿车是从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开出来的。
对此,ofo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共享单车放上机动车进行搬移或骑出市区都属违规操作。“我们是不允许用户如此拖运的,不管拖到哪里,都属于违规用车。这种行为相当于占为己有,已经涉嫌盗窃。”该负责人呼吁市民爱护共享单车,做文明市民。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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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另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晚报也提醒广大市民用户,切勿以身试法,不要像上述用户一样私自拖运、占用共享单车,也不要故意损坏,以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