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体雷 摄影报道
云南网讯 6月7日,盘龙法院发布2017年第一期《悬赏公告》。6月8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法拉利轿车一辆。昨日上午,盘龙法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兑现首笔“执行悬赏金”。保险公司在法院向举报人支付了8000元悬赏金。至此,悬赏金保险制度迎来“开门红”,这也是盘龙法院首创全国悬赏保险金制度实施后,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据介绍,盘龙法院在执行悬赏工作中推出悬赏保险金制度,形成了极具特色的“盘龙模式”。通过借助保险优势,申请人只需向保险公司支付较少的保险费用,就能调动更大的社会资源参与到自身案件的执行工作,快速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通过整合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资源,实现了执行悬赏事务性工作的完全剥离,减轻了法院执行工作压力,执行悬赏程序亦化繁为简,体现出了简便易行、快速高效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