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将一半车身停进绿化带
眼下,老旧小区随意占用绿化带的问题凸显,记者在走访多个老旧小区后,发现业主侵占小区绿化带的现象较为突出,不少居民随意将车停放在绿化带内,有的甚至划片种上了蔬菜。
Part A
走访
西华小区
绿化带停车 植物受损红土裸露
6月23日下午6点,正值下班高峰,西华小区内的道路两侧已经停放了不少私家车。记者看到,小区内画了停车位的空地已经全部停满了车。
一些车主找不到车位,便将车驶入了小区居民楼下的绿化带内——这些靠近居民楼的绿化带防护台,由于遭到车辆的碾压,边缘已略显残破。一些稍高的花台边还叠放着砖块,供底盘稍低的车辆泊车所用。在这些停放了车辆的绿化带内,植物受损、红土裸露。
下午7点,小区业主何先生加大油门,准备将车驶入绿化带。何先生说,将车驶入绿化带停放也实属无奈。“我们小区的建造时间比较早,当时也没有规划停车位。所以现在我们停车就是‘先到先得’,有些位置好的地方老早就被人占了,我的车体积又较大,为了不拦过往的行人和车辆,就只能把半个车身停在绿化带里。”
福景小区
在绿化带中间放杂物占车位
在福景小区,绿化带被住户侵占停车的情况也同样存在。6月25日,正值周末,在福景小区内的一个围墙处,紧挨着停满了一排私家车,车辆间,每隔一段距离都还栽种有一棵景观树,一些车辆的车轮压在了树根上。
仔细查看,这些车辆停放的位置也有些别扭,像是绿化带,但其中却没有栽种任何花草。小区住户夏女士说:“这个地方原本是小区的绿化带,以前上面都栽种了绿植,后来有个别住户经常把车停在上面,久而久之这个绿化带就被大家当成了可以停车的地方。之前我们也向物管反映过他们占用绿化带的情况,但是这些车主根本不听劝,有些还故意在绿化带中间放杂物,以此来抢占停车位。”
住户吴女士说:“我们小区里有些住户根本不讲理,非把车停在过道上,让我们老人出行很不方便。我老伴平时出门需要坐轮椅,有时候走到车面前才发现空间太小,根本过不去。”
菊花小区
10米长的绿化带停了6辆车
之后,记者来到菊花小区,在小区内的一处10米长的绿化带内停了6辆私家车。在这块绿地上,青草已难觅踪影,加之遇上下雨天,绿化带内的泥土被浸湿为泥浆,随着车轮的碾压四处飞溅。
记者在菊花小区内观察发现,居民不仅占用小区绿化带停车,更有私自划绿地种菜的情况。在一栋单元楼前,绿化带靠内的一半位置全被居民占用并种上了莴苣和牛皮菜。“这些菜是楼上的住户种来自己吃的,已经种了好长时间了。”对于小区内绿化带被侵占的情况,小区业主查先生很是感慨,他叹了口气说,“这种情况很普遍。因为小区里没有固定车位,只要交了钱,不管你住不住在小区都能往里面停,有些来得晚的人见空就停,还经常把车停在绿化带上,但也没人管。”
Part B
声音
物管:车位紧 只能尽到提醒义务
西华小区的物管负责人告诉记者,西华小区是1996年建成的,连带别墅区,现在总共有2060多户住户,如果按照之前规划出的不阻碍消防通道的车位计算,整个小区内只能安排出约150个车位,这显然不能满足所有住户的需求。
“业主现在就只能哪里有空,就停在哪儿。”西华小区的物管负责人说,原本小区内也有一个400多车位的停车场,但因停车场与铁路建设用地相冲突,便将停车场范围缩小,现在仅能容纳100辆车。“由于我们这不是一个整体封闭的小区,它是由4个‘组团’组成的,所以‘组团’内的道路我们实在无法管理。目前,我们也只能保证小区的主要几条干道通畅。对于把车停在绿化带里的情况,我们看见后就会在车上贴一张通知,只能尽到提醒的义务。”
菊花小区的相关工作人员说,小区内停车是6元一天,包月的话是120元,只要有停的地方就能停,不限定只能本小区业主停放。“但是我们只提供车辆停放的场地,如果车在停放中被剐蹭等等,我们是不负责的。”
对于小区绿化带被占用停车、种菜的行为,工作人员立即否定了绿化带停车的说法:“小区基本没这种情况。我们小区里面居住的大多数是外来人口,但有人在绿化带里面种菜,我们都会及时劝导,让住户恢复绿化带景观。”
★住户说
●王先生:无处停车的司机就把车直接停放在绿化带上。这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破坏环境。
●蔡先生:最近天气多变,时常下雨,绿化带被糟蹋后,红泥浆流得到处都是。
●郭女士: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让绿化带恢复生机。
Part C
案例
昆明德惠小区
部分业主自毁绿化带设车位
上个月,昆明市沣源路上德惠小区的业主,纷纷在小区内抢占车位。为了一个车位,业主们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些业主将小区里的绿化带铲平,铺上水泥砂石,加上一把锁,划成私家停车位。好生生的小区绿化带出现了一块块“膏药”。
杭州一女子
破坏小区绿化带“造”车位
为了让私家车在小区里有“一席之地”,杭州“复兴北苑”不少车主使尽了招数——业主罗阿姨甚至买来水泥、黄沙硬化了一处绿化带,装了地锁,供女婿停车。不过,车位“造好”没多久,地锁就被物业拆了。
★律师观点
业主或物管
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孙文杰律师表示,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果其怠于履行制止义务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未予阻止,物业企业即负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等,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据物权法第83条的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有相邻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以损害自己安全居住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都市时报(实习记者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