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因担任公职期间兼职,2019年1月遭台湾监察机构弹劾。台湾监察机构2019年2月13日将讨论管中闵案调查报告,揭露管中闵在任职台大教授期间的兼职情况。不过由于教职部分并非监察机构弹劾纠正范围,因此仅会请台湾教育部门提醒台大处理。
资料图:2019年1月8日,管中闵就任台湾大学举行第12任校长。中新社记者 刘舒凌 摄据报道,台湾监察机构日前以台大校长管中闵担任公职期间,违法兼职,通过弹劾。不过,弹劾案文指出,管中闵1999年至2009年任职中研院期间,曾于台湾政治大学兼任讲座教授、台湾中央大学兼任讲座教授、台湾中山大学担任合聘教授,以及在财团法人勇源教育发展基金会兼职,其中只有中山大学申报台湾“中研院”奉准。
“监委”表示,管中闵在任职台“中研院”期间兼职,也没有申报,但因为已经超过10年,时效已过惩戒期限,因此这部分没有弹劾,不会送台湾“公惩会”。
此外,管中闵在担任台大教授期间的兼职情况,也会在2019年2月13日调查报告中揭露。不过,由于教职部分跟公务员服务法分开,因此不在监察机构监督范围,不过“监委”指出,台大对于专任教职员兼任还是有相关规定,因此会请台湾教育部门提醒台大处理管中闵兼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