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9月1日电 (记者 杨伏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放申领1日如期正式实施,福建各地台胞热烈回应,纷纷前往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对此热络之势,正在外地参加和谐海峡论坛的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经济平台执行长唐永红,在接受本社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这一便利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是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一步”。
他说,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制发,是便利台胞在大陆工作、学习、生活的一个有效办法,有益于保障台湾居民合法权益,是大陆推进落实“同等待遇”的一个重要而又适宜的举措。
在他看来,随着电子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大陆各地各领域近年来依托相关技术开发的自助服务项目越来越多,但大多需要有智能芯片的身份证才可完成。而过往的台胞证,技术标准与身份证不同,难以被大陆绝大多数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终端所识别和普遍兼容,因此,需要制发类似身份证的居住证,以便有效解决常住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便利性问题。
除了技术层面有此需求,从法规层面看,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既符合大陆有关法规的规定,也不与台湾方面有关规定相冲突。
唐永红认为,从满足常住台胞的需求看,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不需要台胞放弃台湾户籍加入大陆户籍,常住台胞在凭借居住证享受在大陆工作、学习、生活的便利性以及相关同等待遇政策措施的同时,仍然可以凭借台湾户籍与身份证享受作为台湾居民的便利与福利。
唐永红称,针对台湾方面所称台湾居民若在大陆申领居住证,今后可能会需要向大陆缴纳全球个人所得税,国台办发言人已明确表示,“台湾同胞不会仅因申领居住证而改变其在大陆的纳税身份和纳税义务,也不会仅因领取了居住证而在大陆负有全球所得纳税义务”,这一表态澄清了有关疑虑,台胞尽可根据个人需求和意愿,放心申领居住证。
唐永红表示,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共享发展的机会与成果。大陆出台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新政,是新时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落实“同等待遇”、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一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