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9月1日题:首日在闽申领居住证的台胞:期待已久,真正实现“同等待遇”
作者 闫旭
9月1日早7点半,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南街派出所,前来申请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络绎不绝。
当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福建省公安厅决定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1217个。1日正值周六,受理窗口仍正常上班。
“期待这件事已经很久了!”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奕廷第一个在南街派出所完成了申领手续。拍照、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采集指纹,不到2分钟他就完成了全部办理流程。“便利程度超乎想象!”陈奕廷说。
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1997年随父来榕创业的陈奕廷,已在福州工作、生活了21年。跟大部分在闽台胞一样,此前他常常感到,《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在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使用不够方便。
今后,持有居住证的台胞可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等6项公共基本服务,以及涉及乘坐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等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有了居住证,就等于我们在工作、生活、投资方面,真正和大陆同胞实现了‘同等待遇’,真正体现‘两岸一家亲’。”陈奕廷表示,办法刚公布时,便在台胞圈中引起热议,他相信,未来台胞来大陆工作、生活会更有信心。
陈奕廷还带了三个孩子一同来办理居住证,他说,希望小孩也可以慢慢体验到居住证的便利。“希望可以像你们一样,‘嘀’一下就可以过闸坐动车。”
当天,南街派出所门口挂起“港澳台居民居住受理点”条幅,派出所内有专人负责引导,墙上明显的地方张贴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并有宣传单供群众取阅。
在福建工程学院任教的吕英志在南街派出所申请了居住证。他告诉记者,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这是我们目前需要考虑的最实际的问题,有了居住证让我会更愿意长期留在福建工作。”
吕英志确信,有了居住证上18位数的公民身份号码,对他未来顺利申报课题项目,使用一些需要实名认证的手机软件,购买动车票,出差调研或参加会议住宿旅馆等方方面面,会增加很多便利。
在莆田市龙桥派出所,台商李木荣也在8点前就早早完成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申请办理事宜,这是莆田市成功受理的第一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在莆田长期居住的台胞们普遍急着前来申请办理居住证,我相信这项便利化政策会大大加深大家的融入感和归属感。”李木荣说,第一天就前来申请办理居住证,想不到能成为莆田市第一个申请者,很有意义。希望更多的台胞了解这一政策并及时办理,共享便利。
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表示,将确保顺利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承载的所有权利和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在闽台胞持有居住证后使用顺畅,体验良好,相信这一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将切实扩大在闽台胞在福建的受益面和获得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