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延長渡輪牌照期限至五年。
香港新聞網3月1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渡輪服務為不少離島居民必不可少的對外交通,港府近日建議將渡輪服務牌照期限,由每三年需要續牌一次,改為最多每五年一次,指可便利營辦商作較長遠投資,從而協助改善渡輪服務的財務情況,並鼓勵營辦商不斷提升服務質素。
除了以專營權模式運作的天星小輪以外,本港現時有十三個持渡輪服務牌照的小輪營辦商,合共經營十九條定期載客渡輪航線,另外亦有六十六個街渡營運商。
去年政府於《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報告中表示,認為現時最多三年就要續領牌照的規定,不利渡輪營運商作出較長遠的規劃及較具規模的投資,因此在今年一月諮詢業界意見後,港府應立法會提出修改規定至最多可以五年才續牌的建議。
政府在文件指出,此舉可鼓勵渡輪營辦商作較長遠的投資,例如購置新船或就船隻進行大型更新改裝工程,涉及的投資額頗高,而且需時數月甚至更長。當牌照期延長後,營運商可更積極考慮更新船隊以優化渡輪服務,又或引入更環保的科技以提升能源效益。
另外於新措施下,部分管理渡輪碼頭的營辦商,可因應牌照期延長;而在租出碼頭內部分位置時,相應延長分租合約的年期,開拓更多租戶客源及引入如餐飲業等,需要較長回報期的商戶,以補貼渡輪服務,減輕加價壓力,從而改善營運商的財務情況,優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