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5日電 據中新社報導,香港交易所24日宣佈,為拓寬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訂的《上市規則》將於4月30日生效,有意按照新規上市的公司當日可進行申請,預計今年6至7月將有新規下的第一批IPO。
據介紹,此次上市規則修訂主要涵蓋容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容許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上市;及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華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便利第二上市渠道。
咨詢共收到283份回應意見,港交所在當日咨詢總結中表示,各項建議獲廣泛支持,新上市規則將大致按建議所述落實,並在若干細節上作出輕微修訂以反映回應人士的意見。
相關修訂包括,在生物科技發行人方面,聯交所就“資深投資者”及“相當數額的投資”的例子提供進一步指引;在尚未盈利/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發行人厘定公眾持股量時不計基石投資及現有股東所認購股份的事宜給予更大彈性;删除建議要求不同投票權受益人(一人或多人合計)在發行人上市時不得持有超過50%相關經濟利益的規定,等等。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經過四年的不懈努力,港交所終於推出了新的上市制度,迎來了香港資本市場激動人心的新時代。在業界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的市場更加與時並進,更具競爭力,這一重大改革將讓香港成為孕育創新公司的搖籃。
他表示,目前難以估計有多少公司會在30日提出申請和IPO正式查詢,不過已有至少雙位數量的公司明確提出過有興趣申請,其中生物科技公司數量較多,而新經濟公司體量較大。
李小加指出,由於生物科技屬專業界別,港交所已邀請業界專家組成生物科技諮詢小組,提供上市審批意見和協助。該小組約有12至14人,均為科學家或分析員,為諮詢性質,不參與上市審批。
香港特區政府隨後表示歡迎此次咨詢總結。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說,特區政府非常重視提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致力維持市場質素,積極發展及擴闊香港的金融市場,並將香港發展成為首次公開招股及第二上市的首選平台。新興及創新產業上市制度將會迎合新經濟環境,進一步提昇香港上市平台對不同地區發行人的吸引力,加強香港相對於全球其他主要上市地的整體競爭力。(記者 陳逸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