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5日電 據中新社報導,香港交易所(港交所)24日宣佈,為拓寬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訂的《上市規則》條文將於30日生效,公司可于該日起提交正式申請。業內人士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新制度對香港資本及金融市場起到正面作用,有助提昇香港金融市場的競爭力。
澳洲會計師公會大中華區副會長盧華基受訪時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已有非常大的資本市場。此次改革一方面可吸引更多新經濟企業,使香港高科技板塊有更強大的發展,更深一步擴大市場多元化;另一方面也能讓國際投資者更樂意到香港進行投資,提昇本地金融市場的競爭力。
據瞭解,新上市制度改革容許擁有“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盧華基認為,逾八成此類型公司都屬新經濟公司,如科技金融、新零售等領域企業。香港在過去過分依賴金融和地產板塊,如能吸引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不單對股票市場有利,長遠來看,對培養本地高科技人才、引進海外高科技也是利好因素。
德勤中國全國上市業務組聯席領導合夥人歐振興對記者表示,香港一直以來的上市要求都看重公司的利潤情況,但很多發展潛力大的企業,利潤卻不是很高。他舉例指,全球市值最高的前10個企業中,有7個是新經濟公司。香港按照全球經濟走向發展資本市場,推出新上市制度非常合理,將對香港資金流動性帶來很大幫助,從而帶動整個資本市場發展。
他強調,“同股不同權”的概念在亞洲地區來說是一個創新,雖然日本此前已經推出,但其市場較本土化。如果不計日本在內,香港可謂是亞洲地區唯一接受創新企業架構上市的國際市場,這對香港的金融市場肯定是利好因素。
然而,新上市制度也有一定的門檻,例如“同股不同權”公司的市值不能低於100億港元;生物科技公司上市需要通過概念開發流程等。
對此,畢馬威中國資本市場咨詢組合夥人劉大昌認為,這是為了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如果一個公司市值已經超過100億,代表已經進行過A、B甚至C輪投資,這表示這些投資者對公司的前景比較有信心。
盧華基同樣認為,“同股不同權”公司在監管方面的難度比較大,對投資者來說風險也較高,把門檻定高一點,可以保障投資者的權益,也能保持香港金融市場的穩定性。對於其他小型的初創企業,香港也有門檻較低的創業板可以提供。
對於新上市制度對香港股市的影響,劉大昌則持樂觀態度。通過此次改革,香港不再過分依賴金融業,令投資者有更多的選擇,也會幫助吸引一部分此前去美國上市的公司回到香港市場。
他認為,港交所這一20多年來最重大的改革,是為了配合大環境和大趨勢而作出的改變。將來會有更多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為港股市場提供動力。(記者 殷田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