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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發佈新經濟公司上市新規 4月30日生效

时间:2018-04-25

香港新聞網4月24日電 香港交易所24日宣佈,為拓寬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訂的《上市規則》條文將於4月30日生效,有意按新制度申請上市的新型及創新產業公司可於同日提交正式申請,預計首批公司將在6月或7月根據新制度上市。這是繼H股後,香港資本市場25年來最大的改革。

據新華社報道,當日港股收市後,港交所舉行發佈會,公佈修改後的上市制度。作為上市改革的一部分,港交所在《主板上市規則》新增三個章節並對現行《上市規則》條文作相應修訂,允許未能通過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為尋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資及國際公司設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經過四年不懈努力,港交所終於推出了新的上市制度,迎來了香港資本市場激動人心的新時代,香港資本市場將更加與時俱進、更具競爭力,這一重大改革將讓香港成為孕育創新公司的搖籃。

根據新的規則,港交所認同尚無收益的公司及擁有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均有潛在風險,因此提出加設適當的措施保障投資者,包括界定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的詳盡準則、提高市值要求,以及加強披露規定。

對於尚無收益的生物科技發行人,港交所會採取措施並且簡化除牌程序,限制公司對其主營業務做出根本性變動。對於擁有不同投票權的發行人,保障措施包括對不同投票權的權利施加限制,實施保障同股同權持有人的投票權的規定,以及提高企業管治要求。

李小加表示,由於生物科技屬專業界別,港交所正在或已經邀請業界專家組成生物科技諮詢小組,在港交所審閱生物科技公司的新上市申請時提供意見和協助。該小組為諮詢性質,港交所只會在有需要時諮詢個別成員意見。

他也指出,公司企業也可能有正當的商業及競爭理由需要持有不同投票權,港交所計劃於2018年7月31日或之前就此另外再諮詢市場意見。他預計,未來新來港上市的企業中,生物科技公司的數量會更大,而“同股不同權”公司的規模會更大。

港交所於今年2月13日啟動上市規則改革公開諮詢。港交所共收到283份來自廣泛界別的回應意見,其中96%支持全新的生物科技章節,84%支持全新的不同投票權章節,96%支持全新的第二上市章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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