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8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海關於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期間在旺角購物熱點拘捕9名男女,指控他們出售冒牌商品如手表、皮具、名牌手袋、裝飾物,海關檢獲逾12000件、價值超過570萬元商品。案中6名年介25至42歲的被告早前否認串謀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共6項罪行。案件經審訊後裁定6名被告罪成,昨分別被判入獄9至26個月。
海關發言人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監督方永佳昨在區域法院回應判案時,歡迎並滿意法庭的裁決,認為裁決帶出清楚的信息,即串謀販賣冒牌貨品一經定罪會被判處嚴重的刑罰,認同是次判刑有足夠的阻嚇作用。
六名被告當中:33歲被告黃海英、28歲被告黃金花、42歲被告蘇培偉及27歲被告李振興各被判監禁22個月;26歲被告黃福花被判監禁9個月;25歲被告黃志強被判監禁2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