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7日電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推出18個選項諮詢公眾意見,公私營合作模式成為選項之一。智庫“香港願景”昨召開發布會,就此模式增加土地供應提出具體建議,例如倡議設公私營合作管理局等,為拓地建屋大計盡一份心、出一份力。《香港商報》認為,這種以建設性思維進行探討,為解決房困提供可行之途的努力,正符合此次土地大辯論的本意,在公私營合作這類具爭議性的議題上,社會各界更需將焦點集中在如何找到雙贏之道,以求可在較短時間內釋出建屋用地,而不是讓討論充斥著懷疑與陰謀論,否則恐會一地無成,於民無益,於港不利。
解決香港短中期土地短缺,公私營合作是可行選項,現時各大發展商手上的新界農地儲備不少於1000公頃,乃現成可用來落實建屋的土地來源,但這些土地缺乏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由政府提供發展房屋不可或缺的基建,換取發展商提供土地並出資興建資助房屋交給政府,無疑是較為快捷的方式。而根據智經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民調,有65%受訪市民同意政府提供誘因,吸引發展商和政府合作,利用發展商的土地同時發展私人房屋及資助房屋,顯示社會對此亦有主流共識。
“香港願景”建議從兩方面入手,包括私人發展商將業權分散、形狀不規則、難以發展的土地集合起來,向政府提交全面土地調整建議書。部分需預留作公共用途,由政府負責基建、公共空間及社區設施,私人發展商負責發展調整好的土地部分;政府成立公私營合作統籌辦事處及管理局,建立平台負責協調政府部門之間的意見,接收及評估發展商提交的建議書,以及制定全面土地調整計劃的細節。相關建議為推動公私營合作,增加可發展土地供應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政府可以大膽主動地進行嘗試,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以形成對社會最有利的方案。對發展商來說,釋出廢棄農地,實現土地價值,有利資金流轉,亦能在賣樓過程中保證一定的利潤,發展商的利益與市民大眾的利益一致,看不到有拒絕合作的理由。
現在的障礙就是,提起“公私營合作”,一些人就不假思索地將之與“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掛恥,貿然攻擊甚至“一棒打死”。早前特首林鄭在立法會大會上遭到多名議員質疑,稱土地供應小組提倡公私合作發展農地,是政府“無膽郁權貴”,要求林鄭向權貴、地產商和既得利益者說不,行使土地收回權力云云,正是戴“有色眼鏡”看問題,公私營合作探討未開始,已經被汙名化。如果討論一開始就充滿猜疑和不信任,搞各種對立和敵視,那麼土地供應和房屋問題是難以解決的。
事實上,所謂“利益輸送”,與公私營合作並無必然的邏輯關系;有人擔心“官商勾結”,也並不代表官商不應該合作。關鍵之處是,官商合作要有道,政府須緊守原則,在政策設計和執行上小心慎重,做到公開透明,以公眾利益為依歸,就能克服政治阻力,而社會各界亦可做好監察者的角色,及時發現和糾正任何行差踏錯之處。抱建設性態度,多想能行辦法,少些一味否決,才是討論拓地的應有態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