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綸(中)希望新方案能為收地及清拆工作拆牆鬆綁,對日後公屋供應帶來正面影響。左為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右為甯漢豪。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黃偉綸(中)希望新方案能為收地及清拆工作拆牆鬆綁,對日後公屋供應帶來正面影響。左為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右為甯漢豪。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新聞網5月11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為加快新發展區的收地,政府昨日宣佈實施新的補償及安置安排,包括合資格構築物住戶,可獲得特惠津貼金額,最高賠償額由60萬元增至120萬元。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希望新方案能為收地及清拆工作拆牆鬆綁,對日後公屋供應帶來正面影響。他續指,政府就新發展區未來15年至20年涉及收地的住戶約8,000戶,橫洲第一期將會是首批適用於新安排的項目,賠償開支預料由現時的3.1億元增加至5.5億元。
黃偉綸昨指出,政府過去在進行發展清拆行動時,聽到不少受清拆影響的持份者均指現行安排未能滿足他們合理的需要,考慮各方意見後,決定改變以往“項目為本”的安排變為“統一安排”,為日後所有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制定劃一方案。
住滿7年免審查安置專用屋
新安排下,將會為於1982年已登記寮屋,並且在凍結登記日前住滿最少7年的合資格住戶,提供免經濟審查的安置選擇,主要涉及房協的專用屋,包括租用和購置的單位。相比舊安排的居住最少兩年及需要審查有一定優化。而專用屋未入伙前,會有空置單位作過渡安置。但須留意富戶政策會適用,安置戶不一定永遠享有受資助租金。
房協預留3屋共6000伙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表示,房協將預留3個地點安置受影響居民,分別在粉嶺百和路、洪水橋新發展區及古洞北。消息指,3個屋共提供6,000個單位,當中百和路屋最早入伙,預計2023年至2024年,提供1,100伙。
局方推測,古洞北 / 粉嶺北發展區受影響住戶粗略估計有1,400人,當中將會有大約四分之一現時不符合資產審查入住公屋的居民,日後可以選擇免審查安置,涉及約200戶至300戶,佔該發展區日後可供應7.1萬伙中的極少數。另外,新安排亦保留給予已登記住戶的特設現金津貼,最高60萬元,若該津貼高於上述新的一般補償安排,住戶可以選用較高的補償。
住滿兩年可獲現金津貼
政府亦放寬現金特惠津貼的資格準則,今天制度下無法上樓又未住滿10年的居民無法領取任何現金津貼,日後住滿兩年以上就可以獲得現金津貼。現金特惠津貼的金額,由之前48,384元至60萬元,提高到60,480元至約120.96萬元,津貼率每半年按租金水平調整。黃偉綸強調,這些金錢補助並非用來“預買另一層樓”。
此外,新安排下,安置及津貼制度也放寬至適用於1982年已登記但屬於非住用的寮屋,局方強調屬容忍的安排,若寮屋除住人外,有其他違規建築仍會招致執管行動。甯漢豪指,為杜絕有人在措施公佈後遷入這類非住用構築物,地政總署會公佈一次過登記計劃(1年登記期),戶主需要主動登記並證明連續兩年居住該非住用的寮屋。
搬遷津貼涵蓋所有住戶
發展局亦建議將“住戶搬遷津貼”涵蓋所有住戶,並調高津貼金額,由現時的5,365元至20,251元,增加到9,410元至28,840元。除了寮屋住戶,當局亦宣佈放寬棕地和寮屋業務經營者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由以往需連續運作10年,縮短至連續運作7年。
局方希望能夠盡快就特惠津貼的建議徵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如獲財委會通過,措施將追溯至相關的公佈日期。就寮屋住戶和業務經營者而言,追溯的實施日期為昨天;就棕地業務經營者而言,追溯日期則為2017年4月11日。
補償額比較
例 子:居於合資格構築物已經6年的住戶,單位面積20方米
舊安排:0元
新安排:120,960元
例 子:居於合資格構築物已經10年的住戶,單位面積40方米
舊安排:193,536元
新安排:290,304元
資料來源:發展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顏倫樂
清拆補償及安排五大方向
一、由“項目為本”變為“統一安排”,為日後所有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制訂劃一且經加強的一般特惠補償及安置方案
二、加大力度做好安置,引入免經濟審查的安置安排,讓受影響的合資格住戶獲安置到由房協發展及管理的專用安置屋
三、適當地放寬現金特惠津貼資格及加大津貼額
四、讓已登記/持牌非住用構築物的合資格住戶可同樣受惠於免經濟審查的安置及特惠補償
五、放寬位於棕地或寮屋的業務經營者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門檻
資料來源: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