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18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在反對派全力包庇之下,立法會譴責鄭松泰倒插國旗和區旗的動議,昨日獲得39票贊成、25票反對,未能達到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方可通過的門檻,鄭松泰僥倖逃過DQ。建制派議員在會上狠批,鄭松泰的行為是刻意否決國家和特區,顯示其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不符擔任議員的資格,而且他在法庭裁定罪成的情況下,依然找藉口開脱,反映他根本毫無悔意。
這次立法會譴責鄭松泰的動議,由獨立議員謝偉俊提出,獲建制派一致支持。去年法院已裁定,鄭松泰於前年10月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倒插國旗和區旗,觸犯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罪名成立、罰款5000元。
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發言時,批評鄭松泰倒插國旗和區旗,意在侮辱國家和全國人民,而且他在事後沒有絲毫悔意和歉意,甚至不斷找各種藉口開脱過錯。廖長江強調,若立法會仍把此事視作等閒,將難以維持議會的尊嚴和形象。
不擁護基本法 無資格做議員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出,鄭松泰作出倒插國旗和區旗的行為時,不理會旁人勸喻,明顯不是貪玩,而是刻意通過這種行為,否定國家和特區,顯示他並非真心實意地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按基本法規定,他根本無資格做議員。她又説,鄭松泰於前年宣誓就任時,自行增加“全民制憲、重新立約”等字句,目的是將其否定基本法和推動“自決”的主張,僭建在立法會議員誓詞之上,因此不應具議員資格。
經民聯副主席張華峯痛斥,鄭松泰行為不檢、踐踏國家尊嚴,事件只是反映他無聊、無恥、無知,依情、依理、依法都需予以譴責。
張華峯強調,尊重國旗是應有之義,鄭松泰的做法屬自殘自辱,有國家觀念和民族意識之人,都不會容忍倒插國旗和區旗的行為。
工聯會議員陸頌雄發言時,直言現時立法會出現愈來愈多“做騷扮嘢”、“搞鬼扮馬”的狀況,鄭松泰正是擔心自己被鏡頭冷落、不甘寂寞,為了引人注意,才作出倒插國旗和區旗的行為,最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純屬“抵死”、“不作死就不會死”。
鄭洋洋自得不認錯
反對派則在會上多番為鄭松泰護短。公民黨楊岳橋明言反對動議,稱建制派小事化大、不尊重國旗不等於不尊重其背後的意義云云。
專業議政梁繼昌表示,鄭松泰的行為確實幼稚無聊,但稱嚴重性不足以取消議席。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9B條,這次譴責鄭松泰動議所提及的不檢行為,早前已經調查委員會確認成立,若經在席議員三分之二贊成,動議即告通過,鄭松泰將被取消議員資格。不過由於反對派保駕護航,動議昨日在39票贊成、25票反對之下,遭到否決。
鄭松泰在會後仍堅拒認錯,亦不肯感謝反對派相助。但他又認衰説,法庭已裁定倒插國旗和區旗的行為有罪,自己日後未必會再作出同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