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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18禁” 罰款監禁擬倍增

时间:2018-05-18

香港新聞網5月1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日前獨家報道政府為加強阻嚇的士司機違規情況,正研究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運房局昨日證實,在檢討後建議以雙管齊下方式,改善的士服務質素。政府擬推出十八類違規情況的士司機記分制,記滿十五分停牌三個月,重犯者停牌半年;更會修例將重犯者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倍增罰款二萬元及監禁一年,以收阻嚇作用。

近年“黑的”橫行,影響香港的士行業形象,社會早前已建議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等措施打者擊。港府於去年公布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提出會檢視現行的士司機違規的罰則。運房局昨日證實本報報道,指在檢討後,建議以記分制及加重刑罰,雙管齊下方式加強阻嚇違例的士司機。

當中,政府建議對包括濫收車費、拒載、兜路、兜客及毁損、損壞及更改的士計程表等較嚴重的罪行,採取兩級制罰則,屢犯者會面對更高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以收阻嚇性。身兼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當局建議將現時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加倍至罰款二萬元及監禁一年。

另外,運房局亦指出為加強整體阻嚇性,亦建議參考現行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屆時司機如違反的士相關法例,除現有形罰外,亦會被記分,當被記分到一定程度,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一段時期。譚指建議中有十八種違規行為會被記分,由最嚴重的濫收車費會被記十分,至較輕微的記五分或三分,記滿十五分即會停牌三個月,或重犯者停牌期會倍增至半年。

運房局指,政府會小心平衡新罰則須有足夠阻力,同時處於合理水平,與其嚴重程度相稱。局方稍後會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交諮會、運輸署的士事務會議等,或在下年提交立法建議。

的士業議會昨提交八項的士改革建議,當中亦包括建議引入扣分制。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指,必須先在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及定位系統,才能提供證據。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成員黃保強就指,署方或會成立中央資料庫收集這些資料。他又指業界認同打擊“黑的”,但建議中部分扣分情況,如沒有足夠找續的輔幣、遊蕩、以至在的士站外範圍泊車,都已是多年前定下的過時法例,不應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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