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當日就梁天琦等三人涉及的旺角暴亂案判刑。其中,梁天琦(右二)判監6年、盧建民(右一)判囚7年,而早前認罪的黃家駒(左一)則判囚3年半。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新聞網6月11日電 據中新社報道,香港高等法院11日對梁天琦和盧建民等3名參與旺角暴亂人員判刑,他們因犯暴動罪和襲警罪等罪名被判入獄。梁天琦被判6年監禁,盧建民被判7年監禁,黃家駒被判3年半監禁。這是旺角暴亂案中迄今為止被判刑期最高的一批被告。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淩晨,包括梁天琦、盧建民在內的數百名暴徒在旺角與警方爆發嚴重衝突,造成100多人受傷,其中大部分是警務人員。事後,特區政府律政司對梁天琦等人提起訴訟,案件於今年1月18日開庭。香港高等法院於5月18日裁定,梁天琦暴動罪和襲警罪成立,盧建民一項暴動罪成立。黃家駒早前已承認一項暴動罪。
除此案外,梁天琦還涉及兩宗暴動案,案件分別將於今年7月及11月審理。
此前,多名旺角暴亂參與者被定罪及判入獄。2017年3月至今,香港各級法院已判處近20名暴徒暴動罪成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