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8日電 中國證監會公佈《存託憑證(CDR)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符合條件的創科企業自昨日起可向證監會遞送申報材料,意味“獨角獸”等創科企業回歸A股正式啟動,令內地在全球爭奪新經濟企業上市、推動創新發展再添優勢。《文匯報》認為,香港有嚴謹規範的資本市場監管,國際資本匯聚,對吸引創科企業上市有固有優勢,但對比內地行動快速,則顯出動作慢的弱點。香港需進一步以創新思維優化市場和監管制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降低門檻、減少限制,化挑戰為機遇,提升香港資本市場吸引創科企業的競爭力。
內地CDR改革一箭雙雕:一方面為海外上市的優質科技企業提供回歸A股的捷徑,另一方面增加A股優質公司數量,提升國際投資者投資A股的興趣。CDR試行辦法指出:已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市值應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下同);尚未上市企業,虧損的“獨角獸”企業將可以在A股IPO,但要求估值200億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30億元。5月3日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的小米,及已經在美國上市的阿里巴巴、騰訊、百度、京東、網易均符合在內地發行CDR的標準。
內地CDR推出,對香港而言,機遇和挑戰並存。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4月3日在立法會回答應對內地推出CDR試點挑戰時表示,對於新經濟產業這麼重要的經濟引擎,內地採取行動來歡迎這些公司上市只是時間問題,中國內地的開放、成長和成功,包括新經濟的湧現,為我們每個人創造了一個更大的餅,中國內地的新經濟公司最終能在我們自己的時區而不是在美國騰飛,香港將從中受益。但李小加也指出,若CDR只是試點,對香港影響小,但若CDR全面實行甚至取消發審機制,則香港不一定擁有相對優勢。
的確,內地CDR政策出台速度之快令人刮目。今年3月30日,中國證監會推出《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提出將為新經濟企業開放IPO(新股發行)或CDR綠色通道;5月4日,證監會宣佈就《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6月6日即發佈CDR試行辦法共9個文件,7日接受申請。
相比之下,香港擁抱新經濟企業的上市規則修訂,自2014年起動議到最後完成,歷時4年。內地CDR的推出,更讓香港感受到實實在在的競爭。香港首家以“同股不同權”申請上市的小米,將在內地發行CDR和香港IPO同時進行,比例上香港佔7成、內地佔3成。業界指,小米IPO的“大刁”有被內地“截糊”的感覺。
內地推動創科企業與資本更好結合,不僅僅局限於CDR,加速推進富士康等新經濟企業在A股IPO,亦是其中之一。上海證交所副理事長張冬科表示,擁抱新經濟是當前資本市場發展的重要任務,資本市場要緊跟創新驅動戰略。
目前全球交易所皆努力爭奪創科企業上市。有券商報告指出,有42家待上市的“獨角獸”企業,市值近6000億美元。除了螞蟻金服、滴滴出行,新美大等創新龍頭也表達發行CDR的強烈願望。現在內地CDR仍在試行階段,一旦試點成功,全面推行,將對香港構成更大競爭壓力。香港更需要在發揮固有優勢的前提下,為吸引創科企業拆牆鬆綁,提高上市融資的效率,將香港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