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15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5日在憲報刊登《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建議將男士侍產假由3天增加至5天。條例草案將於6月20日提交立法會,有關修訂仍有待立法會通過及定出生效日期。所有在生效日期或之後出生的嬰兒,嬰兒父親可依法享有5天侍產假。
勞工處發言人指出,條例草案旨在將《僱傭條例》(第57章)下的法定侍產假由目前的3天增至5天,至於有關侍產假制度下之其他要點維持不變。建議的條例草案是根據法定侍產假實施情況的檢討結果,並得到勞工顧問委員會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支持。有關建議可更好地協助男性僱員在子女出生時負起家庭責任。
發言人補充道,特區政府在制定有關的立法建議時,已考慮僱員的意見、僱主(包括中小企)的承擔能力,以及自2015年侍產假的實施情況。如條例草案可盡早獲立法會通過,準父母便能更早受惠於有關改善措施。
根據現行法例,男性僱員連續受聘於同一名僱主工作不少於40周,可享有3天有薪侍產假,每日薪金按其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特區行政長官於2017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建議將男士侍產假增至5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