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20日電 香港《大公報》20日發表題為“‘民族黨’‘港獨’ 事實俱在并非‘講獨’ ”的文章,全文如下:
保安局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待二十一天申訴期後生效。部分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和法律界人士昨日為“民族黨”辯解,聲稱組織負責人陳浩天的主張只是停留在思想及口頭階段,“講獨無罪”雲雲。
反對派把陳浩天及“香港民族黨”的“港獨”言行美化為“講獨”,是一種卑劣而又膽怯的行為。他們敢不敢在“港獨”問題上公開表明自己是贊成、支持“港獨”還是反“港獨”的立場?答案是他們不敢。他們清楚知道,“港獨”底綫碰不得,公開表明支持“港獨”將會使自己在政治上陷入被動與孤立的境地。
正因如此,他們便拋出什麼“講獨”不是“港獨”的說法,企圖既為陳浩天緩頰,自己也可乘機脫身,避免在此一重大問題上表態,以便日後繼續以反對派資歷撈取選票。但如果連在贊成或反對“港獨”這一根本問題上都不敢表明態度或立論含糊,那麼,他們的所謂支持也就只能是“唔湯唔水”和不堪一擊的了。
事實是,強調所謂“講獨”非“港獨”,只是一個幼稚無聊的偽命題和文字遊戲而已。“港獨”是一個極其嚴肅、嚴重的政治問題,涉及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涉及包括七百萬港人在內的十三億中國人民的福祉,不存在任何可以探討、議論或改變的空間,一個稍具國家民族觀念及頭腦正常的人,絕不會拿分裂國家這種話題來思考或研究,因此,所謂“講獨”非“港獨”,只能是名副其實的“語言偽術”而已。
而另一方面,反對派把陳浩天的“港獨”說成是“講獨”,目的是想借此影射港人的言論自由空間和集會結社自由被收窄,企圖以此動搖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和挑起不安情緒。但此一圖謀也是枉費心機的。回歸以來,港人社會的言論自由空間和集會結社自由是多了還是少了,是一目了然、毋庸多言的,警方一年發出近三千宗的請願、集會、遊行“不反對通知書”就是明證。
事實是,陳浩天的“香港民族黨”鼓吹“港獨”,絕對是已經付諸具體行動而非什麼空想、言論或探索,其在部分青少年學生中產生的惡劣影響亦已顯而易見,根據警方文件列舉的公開、具體行動已達五十多項,包括在數十間中學以至小學門前派“港獨”傳單,并煽惑部分學生在通識科課堂上要求討論“港獨”議題。在此之前,學校是不會觸及“港獨”問題的,更不會在課堂上討論。
對此,“大狀”梁家傑辯稱,“只要是停留在腦海中的思想,而不是付諸實行,是沒有法律可以制裁你的”。今天,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所據者一是《社團條例》中有關不可損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的法律規定,二是陳浩天和“香港民族黨”已經發表和作出的大量言行事實,而絕非是陳浩天“腦海內的思想”。所謂“講獨非港獨”,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是站不住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