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20日電 香港《文匯報》20日發表題為“提高積金供款 僱主應理性看待坦然接受”的文章,全文如下:
強積金管理局完成強積金供款入息上下限檢討,消息指局方向政府建議,分階段將目前每月1,500元的強積金供款上限提高至1,950元,兩年後再增至2,400元;強積金供款入息下限由現時7,100元提高至8,200元。強積金制度保障打工仔退休生活,定期按照通脹、工資增長等水平調整供款上下限,是機制的一部分,理應尊重檢討結果。提高供款入息上下限,或會對僱主尤其是勞動力密集的中小企帶來一定財政壓力,但讓僱員得到更好退休保障,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有利維護良好勞資關係,提升員工士氣,增強企業競爭力,僱主應理性看待,坦然接受。
強積金制度從2000年12月1日開始實施,旨在令全港僱員享有一定退休保障。根據法例,隨物價通脹、經濟增長和工資提升,積金局有責任作出檢討,向政府建議調整強積金供款的上下限水平,這是強積金制度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不按機制增加供款,強積金保障打工仔退休的作用只會越來越弱化。強積金曾在2012年6月將供款上限由1,000元提升至1,250元,2014年6月再次提升至1,500元。積金局現時建議將上限增加至2,400元,看起來增加幅度達6成,但建議分階段進行,顯示充分考慮企業負擔能力,平衡了僱主僱員的利益。
必須強調,調整供款上下限是強積金機制的應有之義,與正在諮詢的取消強積金“對沖”並無關連。有商界代表以正在諮詢取消“對沖”方案為由,要求政府暫緩調整供款上下限,實在於情於理都不合。兩者性質不同,調整供款上下限是合理制度,而“對沖”則明顯不合理。同時,兩者處理方式不同,提高供款上下限不涉及修例,政府接受積金局建議,就可以實施;取消“對沖”即使勞資雙方達成共識,還要完成相關立法工作,最快都是四年後的事。以正在諮詢取消“對沖”為由,對提高供款上下限玩“拖字訣”,明顯缺乏理據,不符合公眾期望。
強積金供款按機制相應增加,保障僱員合理福利待遇,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亦是營造良好勞資關係、提高企業生產力的必要之舉。去年一項由環球顧問公司進行的調查顯示,本港僱員將退休福利視作最重要的福利,但逾6成受訪僱員不滿意現有的福利計劃。
近日政府大力推廣終身年金計劃,亦反映強積金供款不足以滿足僱員的退休生活所需。比對內地和周邊地區,香港僱主為僱員所承擔的退休保障供款不算重,例如馬來西亞規定僱主每月需支付員工薪資的13%作為退休儲蓄金,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則規定僱主每月供月薪的16%。本港商界不應在強積金問題上斤斤計較,反而應多作承擔,與僱員分享更多企業發展的紅利,不斷提升員工士氣和企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