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界有不少土地具潛力發展,有學者建議,由政府發行土地債券,向業權人收地並釋出供應。
香港新聞網7月28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政府為求增加住屋供應,正進行土地大辯論之際,有專門研究房地產的學者提出建議,新界有逾四千公頃私人土地,具潛力作發展,為求加快釋出供應,由政府發行土地債券(地債),向地皮的業權人作收購,並進一步整合發展,藉此激活新界地皮,而發行地債可讓公眾監察之餘,亦能增加透明度,有助釋除官商勾結的疑慮。有業界人士認為,地債的形式,類似過往的乙類換地權益書(Letter B),建議具可行性,亦容易令土地業權人接受。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講座教授鄒廣榮透露,目前新界有不少土地具發展潛力,估計涉及約四千七百公頃,其中約一千三百公頃為棕地、四百公頃為鄉村式發展用地,二千公頃為祖堂地,其餘約一千公頃為發展商的閒置農地,但部分因業權分散,難以整合,未能做到地盡其用。他建議政府發行土地債券,並向業權人作出收購,藉此重新整合土地,釋出供應。
他指,發行土地債券,除了可讓外界獲悉土地的價錢,增加透明度外,亦可讓公眾作出監察,避免予人官商勾結之感,有關執行的細則,要留待下周公布。
市場人士估計,地債的做法有機會與早年的乙類換地權益書(Letter B)相似,有機會讓債券持有人,可參與土地投標發展,加強誘因售出其手持土地。而過往推出的Letter B,容許土地持有人在每五平方呎被收回的農地,換回兩平方呎的新界屋地,同時政府亦推出土地只供Letter B的持有人作換地投標,但目前Letter B經已取消,政府改為直接以現金向業權人作賠償。
對於有學者建議推出土地債券,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認為,部分地皮業權人較為鍾情於現金賠償,但初步了解,土地債券的形式與Letter B相近,認為建議具可行性,除了過往政府採用Letter B收地具效果外,而擁有Letter B的人士,亦能參與其餘新界土地的發展,此舉吸引不少土地持有人,加快售出手頭上的土地,令到政府可增加土地釋出供應。故此,以債券形式收購地皮屬好事,有助加快地皮發展,他個人亦贊成。
另外,普縉企業發展部總監(估值及物業管理) 張聖典稱,推出土地債券屬理想的概念,形式上類似過往的Letter B,假如地債可以讓持有人參與競投新發展區的土地,例如元朗洪水橋、新填海的地帶,或是在市場上作自由買賣,相信可加快新界土地釋出。畢竟以現時的情況而言,政府收農地只是以現金賠償,就算每呎補償達一千元,對於部分具實力的土地持有者而言,實際利潤亦不大,因不少業權人所看中的,往往為土地拓展後的物業價值,難以與現時的現金補償水平相題並論,寧願繼續持有,減慢新界土地發展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