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9日電 香港2014年非法“佔中”策劃者及組織者戴耀廷、朱耀明和陳健民等9人,早前被控6項罪名。案件2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法官裁定各被告全部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案件當日進入第8天審訊,控方傳召時任中區警民關係組學校聯絡主任郭思偉作供,講述派送警方簽發的公眾集會反對通知書予朱耀明或其他代表人。
此次案件中,非法“佔中”策劃者戴耀廷、朱耀明和陳健民3人各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3項控罪。
其餘被起訴的6人中,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面對2項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
9名被告早前已否認全部控罪。29日,控方完成傳召證人程序,法官裁定,9名被告全部控罪表面證供成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