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創盛(前排左四)要求房委會改善停車場租金機制,訂定租金時需考慮租戶的承擔能力。
香港新聞網11月20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通過,轄下157個停車場的月租車位明年起加租,是自2012年以來連續第八年加租。私家車位月租加幅約6%,輕型貨車及大型巴士則調高約3%。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柯仔)表示,使用屋停車場的車輛,不少是基層家庭的“搵食車”,惟今次加幅高於通脹,令他們百上加斤,要求房委會改善停車場租金機制,訂定租金時需考慮租戶的承擔能力。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昨日通過,轄下157個停車場的月租車位明年起加租,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月租私家車位 最多加160元
私家車車位月租上調約6%,輕型貨車及大型巴士車位月租上調約3%。其中私家車有蓋月租車位,由現時1,550元至2,730元,上調至1,640元至2,890元;露天車位則由現時1,270元至2,250元,上調至1,350元至2,390元。
輕型貨車泊車位方面,有蓋泊車位由3,050元上調至3,140元,露天泊車位由2,350元上調至2,420元。
大型巴士月租有蓋泊車位由3,930元上調至4,050元,露天泊車位由2,930元上調至3,020元。
電單車有蓋泊車位則由每月520元上調至560元,露天泊車位由每月400元上調至430元。
此外,所有地區的私家車泊車位時租收費上調1元,私家車泊車位的“日泊”和“24小時泊”收費上調5元。
至於電單車及輕型貨車泊車位時租收費維持不變。
房委會稱加價幅度溫和,上調後的停車場收費水平仍會略低於大部分同類停車場,在釐定停車場收費時,房委會參考市場上其他公營機構和同類私營機構停車場的收費,使收費維持在市場水平。
柯仔促改善租金機制
身兼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批評,今次是自2012年以來,連續第八年加租,加幅高於通脹,令人難以接受。
他指出,使用屋停車場的車輛包括私家車和輕型貨車,除用作代步工具外,其中不少更是基層家庭的“搵食車”,停車場加租對他們是百上加斤,要求房委會改善停車場租金機制,訂定租金時需考慮租戶的承擔能力。
柯創盛又說,現時車位供應嚴重不足,不少車主被迫違泊,而市民的駕駛情況與習慣、車輛數量等亦已有很大轉變,不應單靠限制車位數量和加租,應對日益增加的用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