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3日電 香港一名31歲女子涉難忍不足3個月親子的哭聲,失控下致其死亡。女子事後被控誤殺罪,7人組成的陪審團3日一致裁定其一項誤殺罪罪名成立。
案情指,被告2015年5月產下男嬰,產子後回長洲的娘家暫住。男嬰在同年6月1日至7月中,由被告大姊照顧,之後才帶回長洲交被告。同年8月25日,男嬰在長洲家中猝死,法醫報告指男嬰死於受虐性頭創,腦出血情況由事發一至兩周前形成。
同日深夜該女子接受警方警誡時稱,她聽到男嬰哭聲,感到很吵,一時“情不自禁,完全控制唔到自己”,便掌摑及緊捏男嬰雙頰,又拋擲男嬰落床,更透露在7月中已有動手打男嬰,更曾前後搖晃男嬰。
女子事後被控誤殺罪,5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一致裁定誤殺罪名成立。法官指先索取被告心理及背景報告,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