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3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選舉事務處早前遺失載有選委及全港選民資料的兩部手提電腦,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3日到立法會解釋事件,並就事件道歉。他表示,檢討後亦認為不適宜攜同300多萬選民資料到選舉會場。他又解釋,選舉事務處人員曾經一度離開會場,並將相關電腦,存放於上鎖的儲物室。
黃思文指,選舉事務處設立了一套選民資料查詢系統,用來核實選民資格,包括受羈押人士的選民資格,由於受羈押人士可能是任何選區的選民,因此系統需要儲存全港選民的資料,而為防有選委忘記帶備選委名牌,需要即場補發,故帶備設有該系統的手提電腦到場。
黃思文透露,3月26日特首選舉完結後,選舉事務處職員測試電腦後,將2部電腦鎖在一間儲物室內,職員其後離開會場,直至翌日職員打算收回電腦時,發現電腦失竊。
他表示,過往曾發生並非選委的人士成功進入投票站,故需要有核實的措施,但事發後作初步檢討後,認為不適宜帶備全港選民資料。
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 選舉事務處已經深刻汲取教訓,政制事務委員會下星期二亦會舉行特別會議,屆時會具體交代事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