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19日電 香港《星島日報》19日發表題為“沉舟側伴千帆過 非同權股開綠燈”的文章,全文如下:
香港股票市場一向享譽國際,以其高效見稱,但股市是否推行同股不同權一事卻爭議多時,上周港交所終於為此推開一扇門縫,就是否設立容許非同權股票的創新板諮詢市場,為未來發展大方向投石問路。
同股不同權是指一家公司的部分股票種類,有着較其他股票較多的投票權,方便某類股東,尤甚是公司創辦人等原始股東“以小控大”保持在公司話事權。這類股票多數在創新科技公司出現,因公司發展及長遠價值,往往繫於一撮創辦人身上,而這類公司在創辦初期因資金需要,往往會引入外間投資者,創辦人普遍未持有控制性股權,要借助非同權股“以小控大”保持對公司話事權。兩年前,中國最大網購公司阿里巴巴有意來港上市,但因為公司存在非同權股票而未能成事,結果蟬過別枝到了美國掛牌。
香港不爭取 讓機會流走
站在保障小股東立場,同股同權必然是首選,但現時國際大勢已有變化,大量創科公司採用非同權股,除阿里巴巴外,面書、谷歌等科網巨擘都有非同權股票存在。香港拒絕放寬非同權股,阿里巴巴未能登陸,不少市場人士批評,這白白把金蛋送給華爾街,更認為長此下去,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會受到威脅。港府智囊金融發展局之後作出研究,建議支持發展,而財金官員亦支持探討可行性,最終創設創科新板容許非同權股的諮詢才得以面世。
當然,市場不乏以同股同權存在而運作良好的公司,例如騰訊,不能說非同權股是創科公司成功必然條件,但現實情況卻是,創科公司只爭朝夕,有良好的意念及產品構思,還須有強大的財政資源支持產品開發及搶佔市場,因此今時今日的創科公司,都傾向盡快向市場融資發展,等不及慢慢培育成長,所以容許非同權股公司料會愈來愈多。香港不爭取,只會讓機會一一流走。
加強監管審批防魚目混珠
若引入非同權股,在保障投資者上,還須特別留意,因為香港不同美國,沒有集體訴訟權,小股東維權較難,因此要求公司更詳盡披露資料,以及對公司違規行為施以更嚴厲罰則,都應一併考慮,以免非同權股變為另一個魚肉小股東的刀俎。在落實推行非同權股時,監管機構、市場人士應詳細研究,如何令投資者詳悉其所投資股份設有非同權股,一旦權益被公司及管理層違規行為損害時,投資者如何投訴。至於監管機構,要加強執法,證監及港交所稍後會推出上市審批改革諮詢文件,可在審批上市時加強監管及審批工作,以防心存不軌者魚目混珠。
香港股票市場應與時並進,配合國際形勢,不能拘泥成法。古時有楚人坐舟渡江,不慎把劍墜入水中,他在船身刻上墜劍標記,待小舟到岸才下水尋劍,當然徒勞,故事教訓我們不能抱殘守缺、故步自封。唐朝詩人劉禹錫傳頌千古名句“沉舟側伴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香港若不積極尋找發展機會,只會被別人爬過頭,到時悔之已晚!